强拆诉讼有时效一说吗?房子被强拆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如果您对房屋征收决定这一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或者是房屋被强拆之后不服,您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救济自己的权利,行政诉讼也
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如果您对房屋征收决定这一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或者是房屋被强拆之后不服,您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救济自己的权利,行政诉讼也就是民告官。在我国民告民的案件才有诉讼时效之说,民告官的案件只能说是起诉期限,也就是必须在这个事儿发生后多久之内提起诉讼,否则您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其实法律这么规定也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众所周知,案件拖得越久,取证越困难,虽然政府在后面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不能重新收集证据,只能用做出决定所依据的材料,但时间要是太久,人们难免容易忘记细节,起诉期限的规定也是为了提高办案效率。
房屋被强拆之后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你知道强拆是以谁的名义做的并且对方告诉你不服可以告,那么你就要从你知道之日起计算,六个月内提行政诉讼(一般情况下,强拆决定书会由责任主体盖章,也就是看同意强拆的印章是谁,就去告谁);
第二,如果你不知道强拆是以谁的名义做的,对方也没有告知诉权,那么你的起诉期限就是一年;
第三,如果您是在复议之后,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如果您知道谁拆的起诉期就是六个月,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自己的房子被拆了,起诉期就是一年,如果您知道是谁拆的,并且已经提起行政复议了,但对复议决定不服,就要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天之内提起行政诉讼。总而言之,起诉要趁早,越早起诉,越有利于纠纷及时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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