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强拆后怎么办?房屋强拆后怎么维权?
生活中常有看到一些拆迁方强制拆迁的行为,有时候政府规划部门为了统筹协调城乡建设规划,对一些房屋进行强制拆迁。那么对于被拆迁方强制拆除后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呢?而作为当事人,我们又应该怎么维权呢?
1.,政府规划部门是有权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对于部分违章建筑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有权组织相应的机构进行依法拆除。
2.行政机关作出相应的决定后,当事人应在相应的期限履行义务,对于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具有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可依法依据法律规定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失信,就可能不用补偿。
3.若拆迁部门未经过当事人同意,或者在没有相应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拆迁决定,当事人是可以依法进行申请拆迁方进行赔偿的。
4.在签订协议期间,当事人对协议有任何不满的地方,在诉讼期内,拆迁方不得对建筑进行拆除,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5.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首先应经过相关的行政机关批准,待批准后再依法进行拆除,对于未向行政机关申请就擅自拆除的。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那么我们遇到强拆应该怎么办呢?
1.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人民警察是有责任保护人民的财产安全的组织,在矛盾激烈的时候,他们可以很好的调节。
2.利用手机工具,记录下强拆人员的违法行为,以便在以后解决问题的时候多一份证据。
3.在警察的协助未到位和在保护自身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一些正当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记不要暴力威胁等手段。
房屋如果被强拆,也不要害怕,勇敢 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让违法人员由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