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怎样补偿面积?具体情况还是要看各地得政策
棚户区怎样补偿面积?具体情况还是要看各地得政策。
我国提出了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但在很多城市中,仍然有不少棚户区。而为了城市的总体规划,就要实行对棚户区的拆迁改造,同时棚户区的改造也作为消灭贫困的重要内容,但是对于棚户区的改造拆迁补偿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对于拆迁的安置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用同等房屋进行置换,另一种是进行货币补偿,同时在法律上也有两种相结合的赔偿情况。而对于第一种赔偿方式,通过同等房屋进行等值安置的,就要依据当地政府的拆迁政策具体情况商定。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所谓的拆迁安置房屋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因重大市政工程而被迫动迁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对于这类房屋产权虽属于房屋个人所有,但因其性质取得的所有权在5年内是不能进行上市交易的。第二种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进行的拆迁,那么动拆迁公司则需要安置或者代为安置人购买相对市场价而言的中低价位的商品房。这类的商品房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在规定的期限内是可以在市面上自由交易的。
对于拆迁后的安置房,要按照城市的危旧房改造的相关政策,依法将危改区内的私房进行拆除,按照当地的安置政策标准,对被拆迁人回迁后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在村内依法召开民主议定会,在村民共同协商后决定好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土地补偿费用如何分配。
如果协商中发现补偿不合理,不要立即提交自己权属的证明原件,保留好与房屋相关的原件证明,以及房屋的影像资料等。同时不要不协商,要把握最佳的维权时机,先调查好周边普遍的房价,为自己即将拆迁的房屋作初步估价,争取到合理补偿。不要没有仔细看协议就草率地签署协议,要在检查好安置的补偿协议后慎重签署。基本原则需是对于拆迁后的补偿不得降低其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目前各省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拆迁政策也是种类繁多,无统一的基本标准。但在拆迁的实践过程中,补偿以及安置最后的结果,也要看当地政府具体的政策是否能落实到位,以及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合同协商情况。